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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管理的逻辑十大原则

2021-10-16  2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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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经营业务是围绕着商品这个核心而展开的。因而商品管理十大原则是每位超市经营者应了解与掌握的。


一、商品为先的原则

怎样理解商品为先?通俗地讲是“跟着商品走、围着商品转、随着商品变”,也就是说,超市跟随着商品的定势而定位,围绕着商品的定位而转化,伴随着商品的转化而调整。如商品的升级换代、滞销商品的淘汰、绿色商品的开发等,都可以理解为在商品为先的原则指导下运作的。

二、商品转化的原则

无论何种产品,都必须经过商品化,才能有效地被消费者接受。所谓商品化是指将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转化为经营商品的全过程,目的在于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掌握和运用商品转化原则对于超市经营者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说,谁能准确理解商品转化的丰富内涵,并注重实践的应用,谁就掌握了超市的经营主动权。

产品的商品转化过程:

产品鲜度、调味——产品重量、颗粒——产品成型——商品陈列上架。

三、商品齐全的原则
  

对超级市场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中70%的消费者认为超级市场首先要加以改进的方面是增加品种。由此可见,超级市场成功的关键是商品齐全,只有商品齐全的超级市场才能满足消费者一次购足的需求。所以,超市在确定商品组合时一定要尽可能地扩大经营品种,但也并非多多益善,而应确定黄金组合架构。另外,超市的经营者要密切关注政策及消费潮流及相关信息等方面的变化,不断地适时地调整品种结构,导入新品。 
  

食品:蔬菜水果类、粮油制品类;水产品、畜产品类、冷冻食品类、乳制品、糖果饼干类、饮料类、烟酒类、调味品类等。
  

日用杂品:厨房用品、卫生间用品和卧室用品,这三大系列的集中用品在超级市场中必备的有:洗涤用品、化妆用品、卫生用品、棉纺织品、小五金、小家电、玻璃器皿、餐具等。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许多超市经营者只片面追求商品齐全的量化,而不注重挖掘商品齐全的真正内涵,即认识上的细分化。因此,在运营中还要掌握下列要点:首先是商品的品牌,其次是商品的品质,再次是商品的结构。要在挖掘商品的细分和深度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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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品优选的原则
  

在超市的经营中,实际上大部分的销售额只来自一小部分的商品,这种比例大致在80%和 20%之间,基于这个比例的确立,经营者必须坚持商品优选的原则。

(1)不断发掘创造大比例销售额的小比例商品;


(2)精心培育顾客并产生利润的A类商品;


(3)从相对无限的商品中优选出有限的商品;


(4)对优选出的商品要加以正确组合和合理配置; 


(5)结合本超市的实际确定商品的最佳结构比;


(6)动态的理解和应用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结构比规律;


(7)切忌单纯经营20%或 30%高销售额的商品。


有的超市将商品分为A、B、 C三类,分别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通常将这种方法称为ABC分类管理法。


五、商品群特色原则


商品群是超市经营商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做法大多按商品的属性划分,而这种分类的弊端很难突出经营特点,现代的做法是变按商品属性划分为按消费者需求划分,其操作步骤是:


第一步:界定商品群,将同类商品细分化。如礼品群、熟食群、火锅料理群、组合蔬果群等。


第二步:赋予商品群新内涵,将商品概念化。如礼品商品群可分为“太太生日礼品”、“丈夫生日礼品”、“儿童节日礼品”等等。


第三步:创新商品群组合架构。如将水产按烹调方法组合,蒸、烤、煮、生食归类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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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品阳光采购原则


所谓阳光采购,就是把商品采购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制度和程序运行。其做法是:
  

  • 决策透明化。透明的核心是将“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

  • 信息公开化。商品采购来源内部公开化。

  • 监控程序化。由不同的部门分别承担“三审一检”职能,即审核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票据、检查质量。

  • 管理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一套采购提、审、决的自控程序。

  • 奖惩严明化。对“暗箱作业” 人员给予严惩;对阳光采购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七、商品去旧换新原则
  

国外的超市经营者把滞销品称作是超级市场经营的毒瘤,为 “还超市一个位康的体魄”,通常使用的有5种淘汰法:


1,排行榜淘汰法:适用于所有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确定一次所售商品排行榜,最后200种或5%~10%为淘汰对象。


2,销售量淘汰法:适用于单价低的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如 3个月)测定出一个基数(如250 个),未达标准销售量的即为淘汰。


3,销售额淘汰法:适用于主力商品,在一定的时段内(如3个月)测定出商品标准销售额(如 3000元),达不到标准销售额的即可淘汰。


4.质量淘汰法:适用于所有商品,凡被国家行政机关如技术监督局或卫生部门等单位宣布为不合格的商品,列为淘汰品。


5,人为淘汰法:适用于人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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